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营销学院书记、院长信箱

营销学院书记、院长信箱

1.为进一步拓宽信息沟通渠道,收集广大师生对学校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建议,推动学校民主建设,落实依法治校,加强信息公开, 学院设立营销学院书记、院长信箱为:tccyxxy2024@163.com。


2.书记、院长信箱受理范围:

1)本学院师生员工在工作、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关系切身利益的问题;

2)师生员工对涉及学校改革、发展、稳定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;

3)其他需要学校研究解决的问题。


3.书记、院长信箱对下列情况不予受理:

1)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;

2)不属于学校职权范围内的;

3)依法应当通过诉讼、仲裁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;

4)冒用他人名义发恶意信息的;

5)已处理的重复问题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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